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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8年06月13日  ‖  查看1504次  ‖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双江县委高度重视,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相关要求和国家、省、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突出县委主责和纪委专责,按照“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规范高效”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双江县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在县委常委会上对中央有关精神进行及时传达学习,使县委领导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县委充分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纪委书记等7位县处级领导任副组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委编办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全程做好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下设综合组、组织组、纪法监司衔接组、宣传组四个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

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对涉改部门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以及人员数量、身份、职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固定资产、设备装备和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立案、尚未办结的案件情况,在办或存查的案件线索等情况进行系统梳理,为转隶组建做实基础工作。征求政法委、公安局、计生局、审计局、信访局等单位意见,严把转隶人员政治关、廉洁关和作风关。改革期间,共从检察院划转编制11名,实际转隶9名。

2018年118日,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和班子成员任命工作圆满完成,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2名转隶干部进入监察委班子。以领导关系转隶为时间节点,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处理好案件和问题线索移交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转隶后,县检察院共移交问题线索1件。

转隶完成后,县纪委、县监委紧紧抓住融合这个重点,不断在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上花力气下功夫。由纪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谈心谈话,实现对转隶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坚持对原纪委人员和转隶人员同等对待,既考虑工作需要,又考虑人员的专业、年龄、特点和个人意愿,突出人岗相适原则。转隶的9名干部中8名被安排在监督执纪一线,占转隶干部89%

监察委成立之后,县纪委、县监委对领导班子进行明确分工,实行“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由不同副书记分管,1名常委、委员协管或直接负责。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把7个纪检监察室分为“前台”“后台”,在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基础上,制定《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双江自治县监委公文行文办法(试行)》《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书记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常委会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等规定,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今后,县纪委、县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紧盯扶贫领域强化监督执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为全县扶贫领域各项政策落实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董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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