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审查调查 >> 执纪审查
“违规腐利”留不住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8年09月25日  ‖  查看1658次  ‖  

        “我深刻的认识到,这次犯下的严重错误不仅是耻辱,更为重要的是辜负了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对我的信任和关心。若不是组织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由着我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将来屡犯错误会给党校工作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双江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兆祥在个人检讨书上写到。

2010年至2016年,杨兆祥同志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违反廉洁纪律向单位教职工发放课时费、服务费、班主任费318100元,发放加班费、节日慰问、股室慰问金等76100元。2018年7月,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兆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收缴,县纪委对县委党校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执纪者说】

享受正常福利是每位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本无可厚非。然而,一些单位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为了一己私利,突破纪律底线,钻空子、玩猫腻,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等,助长了不正之风肆虐,损害社会的公平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慎权慎独、修德守纪,不触碰纪律红线,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成为遵规守纪的示范者、带动者。(双江县纪委监委)

                   
上一篇: 双江:强化查办案件专业化水平
下一篇: 双江:1-9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起
    返回顶部↑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中国共产党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举报:0883-12388  邮箱:sjjwbgs@126.com  
 滇公网安备:53092502000107号  备案号:滇ICP备14004912号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