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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0年06月17日  ‖  查看1622次  ‖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纪委县监察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市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委(监察室)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62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与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息技术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15个内设机构和15个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10个、单独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5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9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0.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89.8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财务总收入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90.96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1790.9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0.96万元(本级财力1790.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8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在职人员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0.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9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8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万元,下降39.29%,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169.28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6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5.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97.6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7.66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118.37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8.3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448.54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814.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6.35万元;住房公积金118.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9.6万元。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13.4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14.31万元;委托业务费16.18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3.机关资本性支出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93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96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8次,共计接待1962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纪委监委日常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提升纪委“三转”水平,充分行使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推动日常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县委巡察工作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认真落实县委每年不少于三个轮次的巡察工作任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净化提升。

(三)派驻派出机构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体制创新,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保障派驻机构日常运转,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的权威和优势。

九、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纪委监委日常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双纪办(2019)115号《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2020年经费预算方案》

(三)项目实施单位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执行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五)项目实施内容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本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六)资金安排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总计120万元,其中:办案工作经费80万元;宣传部门工作经费10万元;组织部门工作经费10万元;车辆购置经费2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合理预算和使用资金,保障纪委监委各部(室)、各派驻纪检组和县委巡察办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安排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应根据管理要求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尤其要优先安排用于保证人员基本工资和开展公务必不可少的支出,不得用于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3.4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14.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21万元,增长125.3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年会议费结转到今年,今年未做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万元,下降75%,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的20万元为公务用车购置费,今年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列入机关资本性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2万元,下降26.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监察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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