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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0年10月14日  ‖  查看1780次  ‖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与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和临沧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市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委(监察室)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职能: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派驻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提升学习成效。

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党章》《党规》《中环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走心走实,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有效实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目标。研究制定了《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双江自治县监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聚焦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5次、读书班2期、专题研讨7次、交流学习心得体会1次;组织观看专题片5部,在单位内部掀起“我最喜爱的习言习语”学习热潮;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共提交调研报告28篇,讲授专题党课28次。围绕10个专项整治开列问题清单,班子开列问题清单21个,已整改问题19个;班子成员及其他成员开列问题清单170个,已整改问题162个;普通党员查摆问题114个,已整改问题103个。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干事创业担当精神,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巩固了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形象。

2.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精心打造廉洁双江。

聚焦主责主业,围绕纪检监察实绩,着力在新闻宣传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今年以来,被《云南日报》采用4条,被《云南纪检监察》采用2条,被省纪委网站采用40条,被《云南法制报》采用11条,被《临沧日报》采用44条,被市纪委监委“临沧廉政”网站采用83条、“廉洁临沧”微信公众号采用79条。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观看《红色通缉》《激浊扬清在云南》《清风云南》《反腐枪声》,收集我县19个典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制作《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示录》发放到各级各部门,拍摄制作1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制作发放《树清风正气建清廉双江》宣传单10000余份;在全县卫健系统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化对卫健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从业人员的廉政教育、纪法教育。强化宣传引导,管好用好“双江党风网”、“廉洁双江”微信公众号,宣传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以及纪检监察工作中好的经验好做法共计200余期,县廉政宣讲团共开展廉政宣讲34场2000余人次,有效营造了廉洁双江良好社会氛围。

3.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认真落实省纪委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相关要求,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下发《关于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分管、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协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新对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单位进行调整,对7个纪检监察室负责和联系乡(镇)单位进行调整,把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5个联动片区,有效整合工作力量,切实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向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积极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加强对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严格遵循刑事审判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4.巡改并重推进政治巡察,持续彰显利剑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聚焦政治巡察,紧盯“六项纪律”“三大问题”,突出“六个围绕”,重点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今年以来,共启动3轮巡察,派出12个巡察组68名巡察干部对24个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第一至第九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27个,向被巡察单位和部门反馈问题327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53条,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75条,移交问题线索40条,立案9件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件1人。积极建立巡察情况集中通报和多维反馈机制,强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会同相关部门对十三届县委1—9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部门)进行了通报,对整改不力的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积极探索全面推进巡乡带村全覆盖,巡察组在巡察乡(镇)时将辖区各村委会(社区)纳入巡察范围,巡清各行政村“三大问题”,特别紧盯“三资”、扶贫领域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根据巡察情况形成各行政村巡察报告,查摆存在问题。截止第八轮巡察,实现了全县4乡2镇2农场76个村委会(社区)巡察全覆盖。

5.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有力有效惩贪治腐。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接受信访举报71件,其中:上级转办34件、本级受理37件;来信32件次、来访5件次、来电5件次、网络举报33件次;违反组织纪律2件次、违反廉洁纪律18件次、违反工作纪律27件次、违反群众纪律13件次、违反生活纪律8件次;实名举报31次,匿名举报40件次;省委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25件,办结25件。共处置问题线索81件116人,立案59件69人,结案56件,立案同比增长126%;处分违纪人员57人,其中受党纪处分47人,受政纪处分14人,双重处分4人,涉及科级以上干部12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人员41人;采取留置措施11人,移送司法起诉11人;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0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37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14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6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42.7%、31.6%、12%、13.7%,监督执纪持续由“惩治极少数”不断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6.聚焦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坚决把为民惠民落到实处。

常态长效治理“微腐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抽调48名纪检监察干部组建12个检查组对6个乡(镇)12个村、51个县直单位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列问题清单21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1条,开展责任提醒谈话15人次。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问题线索138件,处置问题线索137件,其中,给予批评教育100人,党纪处分19人,政务处分4人,问责7人;直查直办25件;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14批次21人次。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收到疑似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27件,已办结22件,正在办理5件;共查处涉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案件7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次,其中: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3人。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0个专项整治内容,制定印发《双江自治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聚焦统计造假等4个方面23个突出问题,开列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清单,并督促各牵头部门认真对标对表开展自检自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对标销号抓好整改,目前共梳理排查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42个,制定整改措施42条。

7.认真落实挂钩责任,不断夯实脱贫成效。

2019年以来,双江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战略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在全县通过第三方评估脱贫验收后,继续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责任,保持现有的挂包帮机制不变、帮扶力量队伍不变、帮扶政策不变、帮扶力度不减,继续巩固脱贫成果,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高脱贫质量。双江县纪委监委“挂包帮”定点帮扶1个建档立卡村,挂钩联系1个非建档立卡村,共派出驻村工作队员5人,共有76名干部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180户678人,现已脱贫176户663人,未脱贫4户15人,拟于今年脱贫。挂钩联系沙河乡允俸自然村为非建档立卡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15人,未脱贫5户15人,拟于今年脱贫。今年以来,共组织单位帮扶责任人深入挂钩村开展回访和遍访3次3000余户,落实住房安全、教育扶持、产业发展、困难救助等各项帮扶资金21.45万,协调引进桑蚕养殖业发展资金30万元,帮助销售挂钩村农副产品(茶叶)32万元;安排协调桑蚕养殖技术培训和茶叶、烤烟、甘蔗种植培训12次。

8.强化能力素质提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按照中央纪委“三个带头”“四个更加自觉”的要求,切实加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业务建设。今年以来,提拔使用6人,轮岗交流14人,调入7人,考试录用4人;选派29名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市县培训,3名干部到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跟班学习,抽调6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县直部门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9期519人;组织参加省市县培训20期44人次。加快完善内控机制,制定《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双江自治县监委工作规则》《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双江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干部家访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严格执行《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规定,扎牢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今年以来,对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内部监管,坚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息技术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到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15个内设机构和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4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3.73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27%。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651.53万元,增长54.65%,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入、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2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79万元,占总支出的95.48%;项目支出69.18万元,占总支出的4.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合计与上年对比增加339.02万元,增长28.49%,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案件增多,案件办理力度加大,办案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9.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0.66万元,增长24.86%,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36万元,增长232.28%。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多,办案经费支出、谈话点建设和办案设备购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双财发〔2018〕9号设备购置经费支出9.18万元,用于办案设备购置。

2.临财行发〔2019〕80号办案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办案经费支出。

3.双财行追〔2019〕28号专案补助经费支出40万元,用于办案经费支出。

4.临财行发〔2018〕89号纪检监察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用于办案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对比增加343.72万元,增长29.18%,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6%。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54.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22万元、大案要案查处138.56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8.3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8.41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7万元。②怃恤支出16.01万元,其中:死亡怃恤支出16.01万元。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7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7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支出71.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04万元,完成预算的5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4万元,完成预算的3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车辆;二是有1辆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长,磨损严重,多次维修也无法正常使用,正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01万元,下降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5万元,下降3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6万元,下降5.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车辆;二是有1辆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长,磨损严重,多次维修也无法正常使用,正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4万元,占47.2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占52.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9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执纪督查、巡察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办案等符合规定要求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73万元,增长126.09%。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各项督查、检查、案件办理等工作比上年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一)商品和服务支出361.64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58.23万元、印刷费支出0.99万元、手续费支出0.03万元、水费支出0.29万元、电费支出2.07万元、邮电费支出11.66万元、差旅费支出153.19万元、维修(护)费支出2.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2.02万元、劳务费支出18.1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23.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8.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5万元。(二)资本性支出 0.0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82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6.46万元,固定资产107.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2.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4.5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3.56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24.99

716.46

107.06

0

36.01

0

71.05

0

0

1.4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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