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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0年03月20日  ‖  查看936次  ‖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临翔区马台乡政府工作人员杨永康侵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问题。2018年10月至11月,杨永康在马台乡全河村驻村工作期间,以帮助代缴为名擅自收取农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资金共计1.10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同时,杨永康利用工作之便,侵占其他工作人员委托其代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1月19日,杨永康受到政务降级处分,违规占用资金予以退赔。
    2.云县茶房乡敬老院院长张正兴截留挪用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11月至2017年8月,张正兴在统一管理茶房乡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低保存折过程中,截留5户集中供养人员、4户公益性岗位人员低保金共13.034万元,用于敬老院日常生活支出;期间,张正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6户低保金1.218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同时,张正兴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22日,张正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耿马自治县芒洪民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李石荣虚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李石荣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虚报其父李乔生、胞兄李石玉二户拆除重建住房,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5年5月,李乔生、李石玉二户领取危房改造补助共计7.4万元,李石荣与李乔生、李石玉商议后将7.4万元补助款用于商铺建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11月1日,李石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临沧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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