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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县以约谈促主体责任落实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4年12月20日  ‖  查看1428次  ‖  

近日,双江县委就党委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约谈乡镇党委书记和部分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勐勐镇、忙糯乡、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围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五项内容进行了汇报。

会议指出,今后,约谈将成为一种常态、一种机制,其目的就是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适时了解掌握各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精神,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和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从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党的基层建设工作方面来看,各党委(党组)能够进行认真的学习和深入分析。乡镇党委书记和部分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继续保持清醒的头脑,按照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县纪委的要求,发挥好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好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会议要求,在下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一是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腐败的重要源头,这个问题不治理会恶性循环,选好用好干部、风清气正就有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干部没有选好,不仅耽误工作,影响发展,而且会带来更多的腐败。要抓好推荐好干部、公正地反映好干部问题、使用好股所级干部、培养好干部四个方面的工作。二是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项目的谋划中,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在政策的兑现中,不折不扣地把党的温暖带给人民群众;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等方面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和问题;充分的深入群众当中,发现、分析、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家要带着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干事创业、谋事首要考虑的问题来研究,践行好“三严三实”。三是要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领导班子和全面工作中,地位重要,权力集中,必须要有引权入笼、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正确认识权利,规范行使权力,把权力置于组织、班子成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要强化执纪监督,严厉惩治腐败行为。要领导和支持纪委(纪工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委(党组)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的职责,及时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大问题。要优化执纪执法机关办案,不干涉具体案件的查处,不得利用职权影响执纪执法机关办案,防止执纪执法干部受到不法侵害,关心支持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建设。从目前情况看,一些部门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对此,要认真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五是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指示要求,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党委(党组)书记是一个考验干部、锻炼干部的重要岗位,是干部成长的一个重要平台。一定要珍惜机会,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政治上要强,综合素质要高,作风要实,创新突破,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一把手”要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以身作则,勤政廉政,廉洁自律,自身过硬,用好权,守纪律,有操守,管住自己,带好班子,守土有责,树立硬当当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形象,要从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上率下、履行职责,带好头、做好示范,珍惜好这份责任、这份荣誉,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中央“三严三实”要求,履行好职责。 (邱楠  李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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