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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点题派单 校准派驻监督“探头”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1年05月25日  ‖  查看7088次  ‖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根据点题清单内容,于本周完成督查,并及时报送督查结果。”这是双江县纪委监委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点题派单,及时发出督查任务的常态化举措。

点题交办清单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当前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热点等问题,每月初针对纠治“四风”、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等监督内容,以点题方式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发”1至2项重点任务,通过明清单、派任务、压担子,进一步校准派驻监督“探头”。

“接收派单任务后,我们主动下沉到驻在部门,以蹲点调研的方式开展监督,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调阅资料、延伸检查等工作方式,推动驻在部门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把‘派’的权威落到实处,把‘驻’的优势发挥出来。”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为确保点题交办任务取得实效,近年来,县纪委县监委建立“月报告、月通报”工作机制,发挥“1+1+N”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优势,即在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领导下,以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巡察机构为一个联动工作责任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实行联动配合,由片区联系领导、联系部(室)适时开展指导,协调解决点题交办工作问题,督促点题任务落到实处。

“采取点题式派单后,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抓日常监督的主动性调动起来了,跟踪督办情况反馈也很及时,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打好了基础。”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补充道。

据悉,在实行派单式监督过程中,县纪委县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切实提高监督质效为着力点,因地制宜探索监督机制,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充分发挥“1+1>2”的效果。(李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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