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纪检人手记 >> 纪检人手记
【纪检人·手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有感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1年09月14日  ‖  查看2922次  ‖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这是继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之后,我国又一部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立法。通过学习,让我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认识。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采取日常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锻炼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学好《监察官法》。

敢于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只有责任心强,敢于担当,才能积极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开展。要跟进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加深对《监察官法》的全面、准确把握和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监察官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监察官法》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认清形势,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既要看‘前门脸’,也要看‘后脑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学会自我加压,面对各种诱惑,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积极主动接受来自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要防止自己的家属被‘围猎’。在自己接受监督的同时,也要约束好家人、朋友,不仅自己作廉洁表率,也要严格教育管理好亲属。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家庭成员也要算好“廉洁账”。 纪检监察工作者身负重托,职责神圣,要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建设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纪检铁军贡献自己的力量,当好排头兵。 俸兴兰  



                   
上一篇: 【纪检人·手记】 天地之间有正气
下一篇: 【纪检人·镜头】《自作主张》拍摄幕后花絮
    返回顶部↑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中国共产党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举报:0883-12388  邮箱:sjjwbgs@126.com  
 滇公网安备:53092502000107号  备案号:滇ICP备14004912号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