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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完成进驻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1年11月07日  ‖  查看5421次  ‖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11月6日,十四届县委第二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进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粮食收储公司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组长周家法作动员讲话,对做好专项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收储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有关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收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负责人参加会议。

      周家法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上来。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紧紧围绕涉粮单位履行职能职责,突出查找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收储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把这次巡察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弥补短板、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各项要求转化为推动全县粮食安全的强大动力。

      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收储公司工作30日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0883-3063556;专门邮政信箱:双江自治县A315号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信访受理截止2021年11月30日。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和延伸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董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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