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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2年11月04日  ‖  查看10909次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5日至5月8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双江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进行了巡察。6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关于认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制定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加强学习,对中央以及上级的新思想新政策做到及时学、跟进学。二是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以及习近平经济思想序言和第一专题: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等内容。

(二)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落实到每一次局党组会上,把理论学习内容和当前财政中心工作进行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用性。

(三)关于执行财政预算相关规定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强对全县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于7月6日-8日举办了一期对全县财务人员“四有四敢”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重点学习了《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双江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严格执行《双江自治县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办法》,2022年以来未发生财政对外借款,对历年借款扎实做好清理追缴工作。

(四)关于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与县委巡察办建立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财政局工作协调机制(试行)》,对巡察反馈及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财会监督重点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按照《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整顿会计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三加强对全县财务人员财经纪律以及财会业务知识的培训,财政局联合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委党校于2022年7月6日至7月8日举办了双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四有四敢”能力提升—财税金融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230人次。通过培训,全县财务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提升,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五)关于监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7月印发《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通知》,企业已进一步完善房屋土地资产、在建工程基础信息台账,加强企业资产日常管理,确保账实相符,目前国有企业房屋土地资产共88项,在建工程共5项。认真做好国有企业月报及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审核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情况。

(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的工作提醒函》文件要求,于2022年7月27日向单位下发了《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加快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支付的工作提醒函》〔2022〕-100,要求各预算单位认真落实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印发的《双江自治县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全县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得到提高,截至8月底,全县政府采购实际履约率52.10%,高于全市平均履约率21个百分点,排名全市第一。

(七)关于卡点堵点问题破解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要求兴顺和公司根据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贯彻落实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双办发〔2021〕3 号)文件精神,由兴顺和集团牵头研定改制方案,将可经营性资产划转国资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做到“人、财、物、账务”四分开。

(八)关于改革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改革不彻底的问题。经与市国投公司联系,全市上划的各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抵押在金融部门,统筹用于市国投公司发行债券,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工作待市人民政府明确改革政策以后进行。二是关于勐库华侨实业公司改革工作,由于华侨农场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企业改革政策,待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明确以后进行。

(九)关于债务风险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债务预算调整方案、债务管理情况,接受人大监督。依托省财政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和财政部债务监测平台,对政府债券项目“借、用、还”进行一体化管理。定期在双江政府网公开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用好用足新增债券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债券投入项目,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缓解政府偿债压力,为腾出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县共化解地方政府债务21043.25万元

(十)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往来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财政往款清理消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用3-5年的时间将支付性款项规模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以内。认真杜绝财政往来款新增,强化预算约束,不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不违规借出或拉用财政资金,严控产生新的财政暂付性款项。今年以来共化解历年暂付款(应收款)13814万元。

(十一)关于部分专款兑付较慢的问题整改情况由于县级财力有限三保”支出压力较大,需要与可能之间有较大差距。尽管县级财政十分困难,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每年都给予安排部分资金用于解决历年工程建设欠款。

(十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中共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党组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财政局党组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重大舆论热点及时专题研究,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和督促检查分管股室意识形态工作。截至目前,局党组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3次,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部署会议2次。

(十三)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二是强化学风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习掌握和运用理论的能力,推动全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检查督促,不断完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执行体系。制定印发了《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按计划现已完成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7次,并严格按照计划做好学习记录。

(十四)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开展保密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三是开展全局保密工作综合检查,组织专班对全局电脑、打印机和复印机进行了保密扫描,严防存储涉密文件和相关资料。四是调整充实办公室涉密管理工作人员,强化对涉密文件登记管理。

(十五)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议,针对“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一是决定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较长的股室负责人进行调整,共涉及人员调整14名。二是严格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往来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号)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财政往款清理消化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1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用3-5年的时间将支付性款项规模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以内。认真杜绝财政往来款新增,强化预算约束,不无预算、超预算拨款,不违规借出或拉用财政资金,严控产生新的财政暂付性款项。三是对历年借款,严格执行每半年一次催还款工作。四是加强监管,摸清底数。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台账管理,对全县存量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核查对闲置资产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划入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十六)关于公款组织聚餐的问题整改情况。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股室加班人员就餐,杜绝公款聚餐。

(十七)关于作风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7月4日举办了一期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公文写作培训班,培训班邀请融媒体中心老师讲解新闻写作的基本知识,共参加培训人员50多人。经过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写作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十八)关于落实精简发文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局党组制定印发《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管理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精简发文,规范发文程序,加强公文签发的审核把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九)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局党支部已按照《中国共产党组织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换届提醒的通知书》的要求,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报送了《中共双江自治县财政局财政支部委员会关于给予延期换届的请示》,待新的主要领导到任后,再作换届选举。二是县财政党组于7月6日召开了财政人事调整会议,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作了调整,印发了《中共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徐敏声等14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并明确专门负责党建的工作人员。三是年初中共双江自治县财政局支部委员会印发了《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将发展党员程序、“三会一课”等相关知识纳入支委会学习,不断提高支委班子政治理论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

(二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牵引,强化学习教育,把严肃规范全局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已开展了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截至目前,我局已针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查摆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十一)关于分工不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召开县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班子成员分工事宜,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国资党委专职副书记已不分管财政局(国资委)行政方面的工作。

(二十二)关于班子成员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将县国资党委、县国资委人事变动后相关情况向县委、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请求给予调整充实。

(二十三)关于混编混岗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我局目前编制和人员情况,局党组已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汇报,争取给予调编,确保财政工作正常开展。

(二十四)关于股室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大的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事业人员混编混岗一事进行研究,已对长期在一个岗位上的4个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

(二十五)关于决策制度出现原则性错误的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对出现原则性错误的地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中共双江自治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已印发执行。

(二十六)关于党组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规则进行修订,明确了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范围。

(二十七)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双江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双办发〔2020〕37号)、《关于落实双江自治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办法》和《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监督责任各类谈话工作的通知》(双纪办〔2020〕14号)文件要求,现已完成局领导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工作部署,截至目前完成上半年廉政约谈5次,“升学宴、谢师宴”提醒约谈两人次,签订承诺书2份。

(二十八)关于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监管有盲区的问题整改情况。制定《2022年全县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县财政局党组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严格按照工作要点和清单,对18个股室进行排查,共排查出68个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56条防范措施;对个人岗位共排查出79个廉政风险点,针对风险点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132条防范措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

(二十九)关于清廉机关建设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性党纪党规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领导班子带头示范,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0余次,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组织开展以“走进革命老区,接受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1次;党组书记、局长刘刚同志上党课3次;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活动1次;开设廉政讲堂1次。三是强化机关干部政治能力建设。年初在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牵头下,对局机关内部18个股室共排查出68个廉政风险点,针对风险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56条防范措施;对个人岗位共排查出79个廉政风险点,针对风险点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132条防范措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四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正确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之风。五是严管厚爱干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并举,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施策,双向发力,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使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努力实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与严管厚爱互促并进。六是按照“清廉双江”建设“清廉机关”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聚焦民生关注“小切口”,围绕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我县建立了由县财政主要负责人为总召集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联席工作机制,农业、审计、人社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制定了《双江自治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按工作方案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部门自查和市级重点检查。

四、立行立改问题

(三十)关于用公款支付应由党员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用公款支付应由党员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相关问题整改事项,已按标准向党员补收相关费用并将资金原渠道归还,截至2022年6月6日,用公款支付应由党员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已按照第五巡察组立行立改要求整改完毕,相关整改情况已上报第五巡察组。

(三十一)关于长期挂账消费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食堂“长期挂账消费”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相关问题整改事项,已向干部职工补收资金用于解决挂账问题,截至2022年6月6日,长期挂账消费的问题已按照第五巡察组立行立改要求整改完毕,相关整改情况已上报第五巡察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621884;邮政地址:临沧市双江县北回归大道44号双江自治县财政局,邮编:677300;电子邮箱:lcsjc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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