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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警示教育+自我革命”助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3年05月29日  ‖  查看11366次  ‖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采取“警示教育+自我革命”的精准监督方式,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经常性“咬耳扯袖”常规约谈、纪检监察组组长讲廉政党课,对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3个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地毯式警示教育和监督,勇于自我革命主动接受监督,筑牢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防线,助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

      集中组织观看《警钟为你而鸣》,管住“大多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扛实政治监督主责。根据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3个被监督单位主持召开“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任务安排和警示教育大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纪检监察组组长主动领学开展的“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相关内容。督促各单位通知参会做到不漏一人、警示教育不漏一人,警示教育全覆盖。督促主要领导结合“十大行动”对本单位开展“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作具体任务安排,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案例剖析,查找问题和短板,紧扣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从严律己、审慎用权,始终秉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对标对表,主动服务“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大局。

      落实“三转”经常性“咬耳扯袖”,盯紧“关键少数”。自觉强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要求,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自觉加强对3个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日常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3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常规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2023年上半年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16人次,对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1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责任提醒约谈。

      开展纪检监察组组长讲廉政党课,增强自我革命的政治清醒。建立“纪检监察组组长讲廉政党课”廉政警示教育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到负责监督的单位上廉政党课,适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监督端口前移,主动到意识形态领域3个被监督单位开展《深刻领悟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的廉政党课警示教育3场次,教育警示意识形态领域干部职工90人次。通过开展纪检监察组组长讲廉政党课,督促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守初心使命,勇于自我革命,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接受监督、抓好整改的全过程,对问题不掩饰、不隐瞒,对矛盾不掩盖、不回避,做到主动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积极推动解决问题,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性“红脸出汗”,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主动服务“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工作大局。(彭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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