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双江自治县委的统一部署,第一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于2021年8月19日至9月17日对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5个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和“三定”规定,聚焦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成果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县委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县委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08:30—18:00。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开通举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县委巡察组办公地点(原检察院办公楼)以及被巡察单位(部门)设立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地址在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jxdyxcz@126.com,联系电话:0883—3063560。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在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jxdexcz@126.com,联系电话:0883—3063590。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办公地址在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jxdsxcz@126.com,联系电话:0883—3063557。
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地址在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jxdsixcz@126.com,联系电话:0883—3063558。
县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地址在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jxdwxcz@126.com,联系电话:0883—3063556。
特此公告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