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政策研究室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策研究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政策研究室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政策研究室高度重视,端正态度,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县委巡察组意见反馈会上,政策研究室主要领导代表单位作全面认领问题、抓好引领督办的表态发言。政策研究室上下统一思想,全盘认领问题清单,先后召开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动员部署,强化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推进落实。政策研究室全面担负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股室干部为负责人,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
(三)保证整改效能,严格质量验收。整改期间,政策研究室坚持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定时定量限时办结,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财务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的震慑作用,抓紧利用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真正把巡察反馈和建议转化为提升政策研究室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调整充实学习小组,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五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共8次),做到学习有时间安排、有内容指导、有学习笔记、有讲座交流、有督促检查。二是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做到每天每人自行学习不少于1个小时,每人发一本学习笔记,由单位副职督促学习。
2.关于“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对全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和衔接协调,草拟了《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印发关于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各改革专项小组、委员会办公室人员的通知》。
(2)关于“政策研究股职能职责弱化”的整改情况。结合政策研究股职能职责,进一步调整充实队伍力量,明确细化责任,按照《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资源大调研活动方案>的通知》扎实开展好专题调研,辅助县委办完成领导讲话和两会报告的撰写,切实发挥好股室职能职责作用。
3.关于“网格责任压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网格责任,积极主动加强衔接协调,全力配合完成网格区疫情防控,卫生清理等工作,2月16日配合完成县上“创卫”验收。3月1日至今共5次到网格去清理水沟、垃圾桶等多处卫生死角,配合教体局落实整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督察反馈问题。二是于2月9日,通过再次摸排,调整充实了网格区的党员结对服务,进一步调整充实网格区的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认真按要求开展好对网格区排查统计、登记造册和报送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县委政策研究室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关于“分析研判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根据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分析研判,对单位意识形态领域的总体态势、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已对上半年意识形态作出分析研判。
(3)关于“工作台账管理不认真、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领导,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台账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料,确保资料连续、完整、准确。
5.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第二巡察组对县委政策研究室开展巡察反馈的7个问题整改情况,对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台账、会议等相关痕迹。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巡察反馈,强化日常监督,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凝聚整改合力,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改材料、健全台账,确保做到有整改、有痕迹、有成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扛不实”的整改情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标扛实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策研究室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流于形式、走过场”的整改情况。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了2023年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下一步待县上发文后结合文件精神调整后行文下发。
(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层层传导不够”的整改情况。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有力有序,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抓实谈心谈话、工作提醒等具体工作,对照清单认真开展好阶段性总结和部署,确保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形成层层分解责任,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共同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
(4)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加强警示教育力度,推动形成在监督下干事敬业的习惯。开展好警示教育,于民主生活会前全面传达学习上级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件,同时通报我单位近年来2起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反面教材的作用,使警示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并形成震慑。
(5)关于“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进行对标开展好风险等级评定,进一步规范廉政风险点、内设机构风险点、风险内容要求,做到从思想、作风、制度和管理等方面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精准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定到位、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交派驻纪检组审查后,由主要领导对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进行审批存档。
(6)关于“对党风廉政谈话不重视”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双江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双办发〔2020〕37号)和《<双江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类谈话工作的通知》(双纪办字〔2020〕14号)件要求和谈话记录表开展谈话记录,明确由人负责谈心谈话痕迹收集整理。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明确分管财务的副职为责任领导,财务具体落实整改。
(1)财务要件不齐全的整改情况。对2021年1月支付的17937.6元和2021年9月支付的18000元没有附相关会议记录的问题整改:已找到会议记录并复印附上。对2021年1月支付83312.34元没有审批表和发票的整改:重新梳理财务要件,并对该情况做了情况说明。
(2)财务审签把关不严格的整改情况。配齐配全财务会计、出纳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及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严格财经纪律,严把财务开支关,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
(3)“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财务审批业务进行学习,并对财务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严格规范财务审批。加强对财务审批相关程序、环节的监督,确保合法合规。认真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报销单签字审批。
3.关于“单位内控制度部分条款与现行规定不符”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调整单位内控制度,确保规范到位和发挥好制度的刚性作用。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力度,分管财务的副职、会计、出纳对财务相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对照中央组织部制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把发展党员每个阶段和每个步骤全部履行到位,并强化发展党员建档工作,做到一人一档,并明确专人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2)关于“党费收缴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统一核算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比例和数额,以公示和告知的方式,确保每名党员均知晓自己每月应交纳党费的具体数额,确保个人党费交纳准确,制定单位支部党费日让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
(3)关于“对智慧党建工作不重视”的整改情况。已经对云岭先锋APP和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信息维护、完善党员个人信息和运用云岭先锋APP进行签到明确专人跟踪。
(4)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在县上指导组的帮助指导下,已于2月10日严格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标准要求,扎实抓好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的工作落实。
2.关于“干部教育管理缺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明确学习要求、学习任务,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干部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二是重视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教育管理,坚持把8小时之内的监督管理与8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做到逢会必讲,时刻提醒。
(四)立行立改问题
1.关于“用深化改革专项经费补助工会费”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11月24日将该资金2431.61元全部退回缴纳国库。二是经与财政局和农业银行沟通,涉及全面深化改革专项经费4320.85元已全额退回原账户。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现象坚决举牌亮灯,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进一步提升从严治党水平。将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抓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政研业务工作。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与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大调研等其他政研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增强“事事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政研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622395;邮政地址:临沧市双江县振兴路1号7029室县委政策研究室,邮编:677399;电子邮箱:sjxwzys@163.com。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政策研究室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