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28日,十四届县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1日,县委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团县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导向,切实担负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团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责任,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不折不扣抓整改。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班子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带领全团上下分级负责、分路推进,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二)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带头认领问题清单,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共青团双江自治县委关于落实十四届县委第五轮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严抓整改落实,做到问题细化到点、责任压实到人、时限具体到日。
(三)强化指引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
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修订完善14项规章制度,包括《集体决策制度》《会议制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团县委各项工作开展。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做到问题真改实改、立行立改、长效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政治理论学习虚化”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不执行学习‘第一议题’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贯彻执行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纳入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第一议题”,结合团县委实际,已组织学习4次。
(2)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重点开展学习研讨。3月24日前,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了2次研讨活动。二是建立学习研讨常态化机制。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对党的政策理论进行集中学习,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实际进行学习研讨和交流,真正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获,杜绝学习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现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关于巡察反馈“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对基层团组织监督指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监督指导。结合党建带团建工作,指导78个村(社区)基层团组织将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与党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同时,注重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档案整理,确保组织活动有计划、有图片、有成效。二是对全县所有社会团组织进行1次清理摸排,分类制定措施,对因团员流失或其他原因不符合建立团组织的进行清理撤销;对已建立团组织但人员机构不健全的,对照要求健全机构、充实人员。目前,已联系铭盛茶叶有限公司等5个社会团组织完善组织架构、补充人员,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进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2)针对“社会团组织党的后备军作用不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安排专人负责摸排社会团组织青年底数,针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团员加大“推优入党”力度。同时,积极向组织部门争取入党名额,将积极向上的青年团员作为优先发展对象,夯实“推优入党”工作基础,并建议纳入双江县党建带团建2023年工作要点。
(3)针对“抓少工委工作不坠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指导大吉完小、邦协完小等14所学校对“学校少工委主任由非中共党员校长担任”的情况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学校少工委主任任职的要求,重新选配少工委主任;下发《双江自治县少工委关于撤并不符合建立条件的学校少工委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少工委建设。二是对全县各级少工委进行摸排,对符合条件的乡(镇)、村(社区)下发文件,要求逐步逐级建立少工委。
3.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于2月27日召开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会,团县委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二是严格按要求调整充实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网络风险防控机制,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地。
(2)针对“督促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读书会活动方案,结合不同主题,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读书会,常态化开展读书学习和交流分享活动,形成长效机制。目前,已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读书会。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走访、调研等工作,每人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理论文章,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目前,班子成员已分别完成1篇。
(3)针对“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材料雷同等情况,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要求修改完善。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分管领导对相关档案台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照搬照抄”,审定后方可留档或报送。三是会议照片严格按照“一会一照”进行整理归档,坚决杜绝照片雷同等情况。
4.关于巡察反馈“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按要求将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纳入涉密人员管理;根据涉密定级具体要求,严格划定相关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二是加强保密工作的学习管理,将保密工作纳入日常学习中,将保密工作学习范围覆盖至全体干部职工,确保保密知识学习全覆盖。今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度保密工作会,团县委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保密工作,对涉密人员管理、涉密定级、理论学习等内容进行全面部署。并按照要求,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2)针对“涉密人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要求补齐完善涉密人员审查表、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实行涉密人员管理常态化、动态化制度,结合岗位调整及工作实际,做好涉密人员定级调整等工作。目前,我单位5名干部职工已填写涉密人员审查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巡察反馈“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针对工作岗位和个人工作性质精准评定廉政风险防控等级,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做到风险排查全覆盖。二是加强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纳入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目前,我单位已完成廉政风险防控定级调整,将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人员定为高风险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大学生志愿者按要求填写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工作。
2.关于巡察反馈“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对纪检监察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宜时,主动邀请联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目前,已将邀请联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制度纳入单位内控制度,并长期执行。
3.关于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切实加强财务业务水平,树牢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醒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认真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深入宣传教育,适时进行谈心谈话,使拎耳朵、扯衣袖成为常态。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对财务报销中金额不统一、无采购目录的问题,对照财务报销相关程序要求,立即修正完善,对购买产品时间、名称、数量、金额等进行造册登记,确保票据齐全、“三单统一”,手续规范。
(2)针对“票据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报销业务的学习,加强对相关票据的审核把关,按月核对账款,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对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提醒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三是针对问题发生的原因及整改措施,进行情况说明,并附在相关凭证后。2023年,我单位未出现票据填写不规范的情况。
4.关于巡察反馈“超员陪餐”问题整改情况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反对“四风”落到实处,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团县委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杜绝出现超员陪餐情况。截至目前,我单位未出现超员陪餐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巡察反馈“风险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用人制度,提高风险意识。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不再继续使用2名到期大学生志愿者。
2.关于巡察反馈“党建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2月27日,团县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2023年度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专题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今年以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1次。
3.关于巡察反馈“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非班子成员参与班子会‘三重一大’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会议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决策,非班子成员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表决。2023年以来,未出现非班子成员参与班子会“三重一大”决策的情况。
(2)针对“以干部职工会代替班子会议作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会议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决策。非班子成员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表决。2023年以来,未出现以干部职工会代替班子会议做决策的情况。
(3)针对“班子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决策。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督促工作人员提升业务素质,按照规范要求,准确、完整、全面的记录会议。2023年以来,团县委班子会议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会议记录规范详实。
4.关于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单位于2023年2月9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的程序、步骤和要求,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及批评意见清单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并邀请指导组到会指导,领导班子之间互相批评实事求是、辣味十足,开出了高质量,达到了预期效果。组织党员干部于2023年2月16日开展联合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的目的。
(2)针对“执行制度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团委妇联红十字会党支部要求召开支委会;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每月1日完成党费交纳,根据要求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今年以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召开支委会5次,党员大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1次。
5.关于巡察反馈“制度建设缺失”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制度更新完善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参照上级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更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2)针对“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将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纳入会议制度内容,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3)针对“部分内控制度与上级规定不符”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要求修改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末位表态”制度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规定,严格按照分工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议事程序。目前,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团县委工作实际已修改完善《共青团双江自治县委内部控制制度(暂行版)》。
(四)立行立改问题
1.关于巡察反馈“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已要求相关人员对多报销差旅费30元进行清退,并于2022年11月23日原渠道退回国库。
2.关于巡察反馈“会议菜单中出现酒水”问题整改情况
团县委领导班子迅速召开会议,进行警示教育,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下步整改措施,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菜单中出现酒水65元于2022年11月23日原渠道退回国库。2023年2月9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
3.关于巡察反馈“未足额交纳党费”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党费交纳标准,已要求相关人员将未足额交纳的党费36元进行补交,并于2022年11月23日完成党费补交。
三、下步工作打算
团县委将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把团县委领导班子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激励引导全县广大团干部提升能力水平,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学深悟透党的理论、不断厚实理论功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加强理论学习、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以学习成效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加强推动共青团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工作做实做好。
(二)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多措并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方向发展,抓实抓细单位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加强管党治党,强化政治监督,落实到党的建设工作各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严格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牢牢把控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落细。
(三)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带头把方向、抓关键、管实施、促成效,扎实有序地推进党建各项工作落实,深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者的能力培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鲜明树立实干担当的用人导向,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干部积极进取、担当作为,打造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团青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081256;邮政地址:临沧市双江县行政服务中心7034室,邮编:677399;电子邮箱:sjtxw@126.com。
共青团双江自治县委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