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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县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1年度第六次集中学习会议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1年10月15日  ‖  查看793次  ‖  

      10月15日,双江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唐金昌主持召开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第六次集中学习会议。

      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等参加学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李文华对会议进行巡听旁听指导。会议采取前期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历史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学习贯彻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个整体,一体学习贯彻,一体推进落实;要坚持从政治高度看生态环境问题,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融入思想、化为行动、见到成效,扎实推进双江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问责再问责”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让绿色成为双江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动人色彩,让蓝天碧水净土真正成为双江的民生福祉

      李文华同志充分肯定了县纪委县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为:一是会议准备充分,组织程序规范;二是集中学习主题鲜明,研讨发言紧扣核心;三是会风严谨,务实担当。同时要求,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学习成效。
        与会同志结合职能职责,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就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内容作交流发言。  罗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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