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于2023年7月7日至8月15日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延伸巡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党委(延伸巡察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勐勐镇卫生院、沙河乡卫生院、勐库镇卫生院、忙糯乡卫生院、大文乡卫生院、邦丙乡卫生院)、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责使命和“三定”规定,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县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全力查找政治偏差,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县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内设机构和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开通举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县委巡察组办公地点双江自治县勐勐镇贝米路阳光巷3号(原县计生局办公楼一楼)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所在地设立联系信箱。县委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08:30—18:00。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延伸巡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镇贝米路阳光巷3号(原县计生局办公楼一楼)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jxdyxcz@126.com,联系电话:0883-3063557。
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人民医院党委(延伸巡察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勐勐镇卫生院、沙河乡卫生院、勐库镇卫生院、忙糯乡卫生院、大文乡卫生院、邦丙乡卫生院),办公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镇贝米路阳光巷3号(原县计生局办公楼一楼)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jxdexcz@126.com,联系电话:0883-3063558。
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办公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镇贝米路阳光巷3号(原县计生局办公楼一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jxdsxcz@126.com,联系电话:0883-3063560。
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办公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镇贝米路阳光巷3号(原县计生局办公楼一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jxdsixcz@126.com,联系电话:0883-306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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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