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 公告通知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6年09月13日  ‖  查看1681次  ‖  

2016年国庆期间,全县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遵循“九个严禁”,即:(一)严禁借节假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二)严禁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三)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四)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五)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六)严禁借各种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七)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以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八)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九)严禁参与任何形式赌博、酒后驾车、酗酒滋事。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7621684、 7622462,举报邮箱:sjxjwdfs@126.com。(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双江自治县监察局宣)


                   
上一篇: 关于清理和撤销“廉政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 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返回顶部↑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中国共产党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举报:0883-12388  邮箱:sjjwbgs@126.com  
 滇公网安备:53092502000107号  备案号:滇ICP备14004912号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