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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我县严肃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7年06月19日  ‖  查看1349次  ‖  

近年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扎实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以实际工作成效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十八大以来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22件2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问责2人,乡科级13人,一般干部3人,村干部11人。

畅通举报渠道,挖掘问题线索。将举报内容、举报网址、邮箱、电话、信箱地址通过双江党风网、双江电视台、微信平台、双江手机报等渠道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省、市、县、乡、村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触角直接延伸到村组,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知晓各级党员干部的哪些行为已触犯党纪国法,更让他们清楚该向哪里举报、可以通过那些方式举报,有效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强化了全民参与监督,同时从巡察中深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加强同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县乡两级联动,加大查处力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以严肃问责追责为保证,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乡镇,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同时乡镇在纪律审查中遇到困难时,县级加强业务指导,为乡镇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乡镇在接到难以查办的问题线索时及时按程序上报县级,由县级进行查处,通过两级联动,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出台《双江自治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不管不问,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制定出台《双江自治县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将基层站所(中心)、村(居)党组织纳入本办法的适用主体范围,以经常性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责任提醒谈话、廉政警示约谈、谈话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10个章节细化30条措施,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使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正常化,“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制定出台《中共双江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办法》,将查处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工作,细化具体措施加大查处力度、指导乡镇纪律审查工作;出台《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试行)》,下级纪委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当月信访举报受理情况、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情况、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纪检监察干部被查处情况、民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特别是重大案情、重大办案安全事故等要在第一时间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上报,对报告不及时、影响工作的,给予批评教育、严肃问责;对应报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通过构建系列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约束力,将压力和责任传导至乡镇。罗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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