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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2年11月04日  ‖  查看10673次  ‖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25日至5月8日,十四届县委第三轮第五巡察组对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6月7日,巡察组向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流于形式”的问题。

1)学习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于2022年6月7日召开十四届县委第三轮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集团公司党委发现问题反馈专题研讨会,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讲话精神、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县党代会精神纳入党委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并按计划组织学习,规范会议记录,做好痕迹资料归档。

2)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纳入党委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日常学习内容,并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二是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切实增强政治引领,督促干部职工结合线上线下学习。

2.针对“发挥职能监管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资产重组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已于2022年8月29日向国资委报送《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将双江自治县城投公司股权划转至集团公司的请示》,请求国资委帮助解决将双江自治县城投公司股权划转至集团公司。目前城投公司股权全市统筹用于市国投公司债券发行,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与其他县(区)同步划转。

2)对外出租资产超规定年限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国资公司严格按巡察组反馈问题,清理国资公司对外出租房产合同,共清理合同50份。二是将清理出的50份合同送律师事务所提出法律意见,2022年7月6日律师事务所向国资公司反馈了法律意见书,后期国资公司将按法律意见书持续抓好整改。

3)注册资本金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融资事宜,2022年4月6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并于2022年4月22日印发常务会会议纪要,同意将韭菜坝、回东河等10个水库资产无偿划转至集团公司进行实物增资,集团公司于4月底完成了增资工作。二是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22年3月31日党委会研定振兴公司、成合公司注资事宜,并按会议纪要完成增资工作。

3.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措施乏力”问题

1)工程款兑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已于2022年8月29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将县城投公司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未兑付的部分工程款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请示》,请县人民政府将双江自治县城投公司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未兑付的部分工程款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逐年偿还。2022年9月5日县人民政府批示,请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定,9月6日财政局提出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专题讨论;二是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持续抓好整改工作。

2)债务风险日益凸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2022年7月28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催收清收文件《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江自治县脱贫攻坚农户有偿借贷资金催收清收的通知》,下一步将严格按文件精神持续开展催收清收工作;二是集团公司2022年8月29日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了《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将县城投公司项目贷款本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请示》,请县人民政府将双江城投公司贫困村基础建设、2016年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贷款本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022年9月5日县人民政府批示,请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定,9月6日县财政局提出意见,根据国家预算法规定,项目贷款本金及产生利息不符合纳入部门预算,建议从其他渠道另行安排。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1)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等文件,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二是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读书会4次,意识形态知识培训1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1次。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敷衍应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严格按学习计划开展研讨学习;二是领导带头动员,带头学习、带头撰写研讨交流材料。目前共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读书会4次。三是规范记录。在会议中采取详细记录法,力争真实、准确。

5.针对“保密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6月10日已印发《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保密工作方案》,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保密专(兼)职人员及保密相关制度;二是2022年7月12日开展了保密工作专题会,会议上传达了全国保密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6.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双江粮食收储经销公司已草拟《“政策性与经营性职能分开”工作方案》并报我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党委于2022年4月26日、7月27日召开党委会研究,但与现行改制要求有差距。目前集团公司正会同发改部门修改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待修订后报国资委。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针对“公款组织聚餐 ”问题的整改情况。有关人员已退回聚餐费用。

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1)超限额提取现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已于2022年7月13日印发《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事宜的通知》《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工作管理制度》提高财务规范意识,做到按章办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双江城市供水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作出了关于一次性大额提取现金4.5万元的情况说明。

2)财务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双江城市供水公司针对巡察提出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二是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22年7月13日印发《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事宜的通知》《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现金提取、工薪审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实”问题

1)主体责任空转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22年5月10日印发《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月4日听取了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主要负责人要求班子成员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二是2022年7月12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做了专题研究部署。

2)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7月4日听取了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应该承担的党风廉政责任,听取了李程锦、甘显伟、陈小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二是2022年6月10日开展了主体责任常规约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落细、落准;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提醒约谈,截至2022年8月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一共约谈19人次,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

3)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结合岗位实际找准风险点,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规范业务流程,增强廉政风险意识。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

1.针对“党建基础薄弱”问题

1)班子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22年6月22日向国资委党委报送《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给予调整充实党委班子及纪委班子的请示》,请求帮助充实党委班子及纪委班子成员。2022年8月11日国资委党委会议研定,待集团公司董事长任职后,再充实集团公司党委班子。二是集团公司党委于2022年8月29日向国资委党委报送《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给予调整充实董事会成员的请示》,请求帮助充实我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2022年8月11日国资委党委已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关于调整充实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班子成员的请示》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充实我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三是2022年10月25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委员及副书记,现已配齐纪委班子(纪委副书记1名、纪委委员4名)。

2)抓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强化了管党治党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思想,把党建工作放在推动集团公司业务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委会议议程,做到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2022年5月6日党委会部署党建工作;二是2022年2月10日印发《中共双江兴顺和党支部委员会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严格按计划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通过集中开展党建理论知识及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主责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三是规范记录。在会议中采取详细记录法,力争真实、准确;四是加强党建业务学习。2022年9月1日参加县委组织部关于举办双江自治县2022年度村(社区)党组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切实增强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

3)建章立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按要求修改集团公司章程,并于2022年7月27日提交党委会研定通过。

4)下设支部组织关系未理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22年6月13日向国资委党委报送《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给予理顺子公司党支部隶属关系的请示》,请求国资委党委帮助理顺双江粮食收储经销公司、双江城市供水公司党组织隶属关系,2022年8月11国资委党委会议研定,将双江粮食收储经销公司、双江城市供水公司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到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二是双江粮食收储经销公司党组织关系已于2022年9月21日调整至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双江城市供水公司党组织关系已于2022年9月28日调整至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22年7月14日针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3个聚焦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针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已于2022年1月印发《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中共双江自治县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二是规范记录。在会议中采取详细记录法,力争真实、准确。

4.针对纪委职责定位不清”问题

1)专责不专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22年6月22日向国资委党委报送《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给予解决专责不专问题的请示》,请求国资委党委帮助解决专责不专问题。2022年8月11日国资委党委会议研定,由兴顺和集团公司党委讨论研定。二是集团公司党委于2022年9月21日向国资委党委报送《关于县国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免的请示》。

2)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党委已于2022年7月13日印发《 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事宜的通知》,严格规范差旅费报销、现金提取、工薪审批、公务接待;二是2022年6月5日党委会研定设立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邹千荣、陈登梅、何敬真3名同志为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聚焦节假日、升学宴、谢师宴、酒后驾车等开展廉政提醒约谈,持续抓好各项监督工作。

(四)立行立改问题

1.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有关人员已退回超标准报销费用。

2.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迅速部署,严格按照疫情指挥部相关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于2022年5月5日印发《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直管领域疫情防控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626018;邮政地址:临沧市双江县北回归大道44号中共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办公室;邮编:677399;电子邮箱:sjxshj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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